文史考辨|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机构简易吗?(2)
临安府的属官还包括府学教授。宋朝的府(州)学教授主辖一郡教育,通常由饱学之士担任,叫做“试学官”。临安府的府学教授有两员,他们的办公室是教授厅,“于(府)学之南为东厅,西为西厅”。
严格来说,路只是大监察区,并非一级政府,不设首长,只置转运司辖一路民政与常赋,提点刑狱司辖一路司法,提举常平司辖一路财税(常赋之外),安抚司辖一路军政。四司互不统属,平行运转。
司理参军是州郡的专职法官,“掌狱讼勘鞫之事,不兼他职”,即负责刑事案的“事实审”部分。司法参军也是专职法官,负责刑事案的“法律审”部分,与负责“事实审”部分的司理参军相互制衡,形成宋朝特有的“鞫谳分司”制度。司户参军则“掌户籍赋税、仓库受纳”,兼理民商事诉讼。
临安府是大郡,配有通判三员,其办事机构分为通判北厅、通判南厅与通判东厅,都位于府治南面。
我们到临安府(今浙江杭州)的府治转转。宋代的州郡衙门,尽管规模大小不一、内部结构有异,但配置的政府部门却是差不多的。
在一般人的印象中,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机构非常简易,几乎没有什么职能部门,一个州县通常配置一名行政长官以及三二名佐贰官而已,以致有一些海外学者对此很惊奇,感叹说:“中华帝国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,就是它能用一个很小的官员编制,来统治如此众多的人口。”事实是不是如此呢?让我们以宋朝的地方衙门为例了解一下吧。
文章来源:《贵州文史丛刊》 网址: http://www.gzwsck.cn/zonghexinwen/2022/0903/36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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